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科技创新分项资金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支持计划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鼓励区内科技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上年度首次认定或经复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5万元财政奖励。
二、设定依据
1、《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实施细则》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上年度首次认定或复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属于首次认定、复审认定)。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注册地在南山区。
2、申报单位上年度首次认定或复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四、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政府决策、社会公示的原则。
五、办理流程
1、申报单位登陆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网上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2、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项目申报材料;
3、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拟定资助计划;
4、上报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定;
5、拟资助项目公示5个工作日;
6、下达项目资金资助计划;
7、拨付资助经费。
六、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资助计划下达1个月内受资助单位须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