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贸信息委关于申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深亚通公司(深亚通政策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6-05-26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保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申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建[2016]60号)要求,现将我市企业申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费补贴资金申请时间
2016年度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企业受理工作于5月25日前结束,以后年度投保的制造业企业,请于每年3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我委新兴产业处(市民中心C区2070室)。
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修订
申请列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原则上须具备的条件:一是符合国家工业转型升级要求,且为当前国民经济建设和国家重大工程急需的装备产品;二是节能、节材、环保效果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三是首次进入市场推广阶段。
2016年起,请申请修订《目录》的企业于每年6月15日前向我委(新兴产业处)提交申请材料。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