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贸信息委关于推进2016年广东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服务业方向)项目建设的通知
发布者:深亚通公司(深亚通政策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6-05-3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广东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服务业方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生产〔2016〕80号)、《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服务业方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方向、企业转型升级方向)的通知》(深财科〔2016〕81号),省经信委已经下达2016年广东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服务业方向项目计划并拨付资金,市财政委已经将深圳项目相关资金指标下达我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委要求各地根据省级专项资金和各地资金管理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和后续跟踪验收工作。经与省经信委沟通,为推进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单位根据原项目申报方案编制规范、具体、可行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附项目实施方案。工业设计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参照我市工业设计中心资助经费使用范围:购置设计软件和硬件、实验设备仪器、实验耗材、测试认证费、设计资料(数据)和设计专利申请等。物流与供应链项目资金使用范围:设备购置费、设备租赁费、软件或服务购置费、应用推广费、知识产权事务费、人员费等。
二、各项目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开立财政专项资金监管银行账户,监管业务及银行网点名单可查询市财委网站(www.szfb.gov.cn/ywpd/jgyh/jgyhzd/201511/t20151109_3349407.htm)。
三、省财政专项资金有关管理办法另行通知。
项目实施方案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书1式3份报我委(生产服务业处)审核备案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