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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关于受理第二批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深亚通公司(深亚通政策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3-11-22
 福田区各人才安居试点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等有关人才安居政策,我局将从2013年11月21日至12月15日,开展今年第二批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网上申请受理工作,请你们及时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人才安居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61.144.226.2:8082/wssb/ft_login.jsp)。

  一、申请条件

  人才安居扩大试点单位的人才及其家庭成员(配偶、末成年子女)在申请及领取补贴期间,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租住政策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周转房、教师公寓等);

  2、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享受“孔雀计划”政策;

  3、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人才职称、学位、年龄条件符合以下规定:

  (1)新引进的高级人才(2010年5月14日后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正高级职称且未满46周岁,副高级职称且未满41周岁;

  (2)中初级人才:国内外全日制高校毕业,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

  人才年龄以2013年1月1日为审查、判断时点。

  二、咨询

  咨询电话(申报材料):36989076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受理的申报材料不需提交租赁合同;

  (二)经市政府同意,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纳入区人才安居租房补贴范围;

  (三)本次受理的补贴发放期间为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

  (四)《福田区人才安居试点企业认定标准和名录》2013年第一、二批次未及时申报(漏报)人才信息的试点企业参照本次申请方式申报,参照本次受理的补贴发放时间发放租房补贴。

  (五)凡在福田辖区注册的小微型以上企业均纳入本次人才安居试点工作。企业申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人才安居系统直接注册申请,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企业的申报情况,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扶持计划确定试点企业及人数。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3年11月21日